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
1.設置在建筑內經常有人通行處的防火門宜采用常開防火門,常開防火門應能在火災時自行關閉,并應具有
信號反饋的功能:
2.除允許設置常開防火門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門均應采用常閉防火門。常閉防火門應在明顯位置設置“保持防火門關閉”等提示本標識;
3.除管井檢修門和住宅的戶門外,防火門應具有自行關閉功能。雙扇防火門應具有按順序自行關閉的功能;
4.除本規范第6.4.11條第4款的規定外,防火門應能在其內外兩側手動開啟;
5.設置在建筑變形縫附近時,防火門應設置在樓層較多的一側,并應保證防火門開啟時門扇不跨越變形縫;
6.防火門關閉后應具有防煙性能;
7.甲、乙、丙級防火門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防火門》GB-12955的規定。
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2013
4.6防火門及防火卷簾系統的聯運控制設計。
4.6.1防火門系統的聯運控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常開防火門所在的防火分區內的兩只獨立的火災探測器或抑制探測器與一只手動火災報警按鈕的報警信號,作為常開防火門關閉的聯動觸發信號,聯動觸發信號應由火災報警控制器或消防聯動控制器發出,并應由消防聯動控制器或防火門監控器聯動控制防火門關閉;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門的開啟、關閉、及故障狀態信號應反饋至防火門監控器。
國家標準《防火卷簾、防火門、防火窗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877-2014
6.3.1常閉防火門,從門的任意一側手動開啟,應自動關閉,當裝有信號反饋裝置時,開關狀態信號應反饋
到消防控制室。
6.3.3常開防火門,接到消防控制室手動發出的關閉指令后,應自動關閉,并應關閉信號反饋到消防控制室。6.3.4常開防火門,接到現場手動發出的關閉指令后,應自動關閉,并應將關閉信號反饋至消防控制室。